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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诱惑:刑警弃公职开网店 被诉售假获刑5年

来源:《人民法院报》 时间:2012-01-06 14:49:48

 

   本科就读于同济大学计算机专业,毕业后考入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随后去复旦大学在职读研深造3年,32岁的李志峰这样的经历简直是一帆风顺,羡煞旁人。然而,他却不甘于做一名普通刑警,辞去公职,在淘宝网上开起网店,出售号称“原单”“尾货”“高仿”的国际顶级名牌商品。直至案发,违法所得超过400万元。

   2010年12月,由于客户投诉,李志峰售假案发。今年6月1日,李志峰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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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公职开网店

卖假名牌把钱赚


   李志峰出生于湖南省邵阳市,在他妈妈看来,李志峰从小到大都特别顺。高考时,他以高分考入上海同济大学计算机专业。2002年,李志峰毕业后直接参加了公务员考试,顺利考入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成为了一名警察。由于工作努力,他还受过嘉奖。后来,李志峰在上海成家,并考上了复旦大学的在职研究生,继续研修计算机专业。

   李志峰用实际行动证明了“知识改变命运”的说法,但他并不满足于每个月拿几千元薪水的生活,他觉得凭自己的聪明才智完全可以让家人生活得更加无忧。特别是2008年儿子出生后,他就一心想着挣大钱,给家人创造更加优越的生活环境。

   在利益的驱使下,2009年2月,李志峰在淘宝网上注册了一家名为“格调名仕馆”的网店,最初他考虑在网上卖化妆品,但是通过一段时间的考察,他发现在网上卖化妆品不如卖假冒国际知名品牌服饰的利润高,因为在他看来,“中国人都喜欢追逐国际名牌,即使是假的也趋之若鹜。”

   于是,5个月后,他尝试着在网上销售假冒国际知名品牌的商品,如“LV”、“古奇”、“阿玛尼”、“范思哲”等国际一线品牌,并宣传网店的目标是建立一个打造男人的格调、文化、品味、时尚的梦想平台。为了扩大生意,李志峰先后又注册了“糯米之家旗舰店”、“洛神品牌原单店”两家网店。此时的李志峰对自己的未来有了一个新的规划,而把正当的工作丢在了一边,不久向单位递交了辞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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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售假规模化

月收入逾百万元


   准备大干一场的李志锋,在上海景联路桃园小区租赁了一幢别墅作为经营场所和仓库。2009年9月,在初步掌握了网店销售模式后,李志峰在淘宝网上购买了网店管家程序,并通过朋友的关系,以上海外通网络公司的名义为并无营业执照的“上海格调名仕馆”招募工作人员,还按照分工设立了创意部、分店部、推广部、客服/售后、仓库等五个部门,开始了网店的规模化操作,其网罗的工作人员多达38人。

   李志峰除了分类管理各部门外,最主要的工作是亲自联系货源,这些假冒商品的主要来源是广州、深圳、杭州等服饰批发市场,只要瑕疵不大的,李志峰进回来以后,都会由仓库管理人员编号排序,并在淘宝网店管家的库存管理中输入相关信息,客户通过浏览网页,就可以根据照片和价格进行选择,收到客户通过支付宝付款或银行汇款后,发货人员就下单通过邮寄方式发货。

   为了确保售假“万无一失”,李志峰从不轻易向员工透露进货渠道和货物真实来源,只是告诉员工“这些货是从厂家拿过来的尾单”。除核心岗位的员工外,无论是跟客户交流的工作人员,还是网上买家,几乎没人想到,所谓的国际知名品牌,实际上和批发市场的一些假冒商品“并无二异”。

   因为在淘宝网上开店不需要商品销售的授权证书,所以李志峰在淘宝网上卖假名牌就不易被察觉,而且他卖的商品仿冒程度很高,并且都是打着“原单正品尾货”的招牌招揽顾客,因此的确吸引了大量网民的注意。加上他出售的标价是正品的一至二折,在当下国际品牌商品在国内售假“居高不下”的情况下,李志峰赚钱变得“轻而易举”。

   2009年9月,李志峰开网店第一个月的收入是10万元,到2010年9月,他的月收入已经飙升至100多万元,规模之大,生意之火,令他自己都甚感意外。2010年11月,李志峰打算以“上海格调名仕馆”为品牌,自产自销商品,并且已经着手前期准备工作,例如找设计师和服装厂谈自己品牌的设计和生产,李志峰原本以为自己的事业即将到达另一个顶峰,却万万没有料到自己的命运会因为一名顾客的投诉而彻底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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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不满怒投诉

仓库被查露原形

   2010年9月,由于李志峰的生意越做越大,他在上海租赁的别墅已经放不下货物,而且上海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形势日趋严峻,于是李志峰决定将仓库转移。恰巧李志峰打听到妻子的堂妹夫在江阴乡下有不少厂房,地方大又隐蔽,刚好可以用来当仓库,而且江阴的物流成本比上海低很多,于是当机立断将仓库搬往江阴。与此同时,李志峰手下的9名工作人员也随之转移到了江阴,这些员工主要是负责接收查验货物、网上与客户交流、包装发货等工作,他们的月薪最少的2000元,最多的5000多元。

   2010年11月的一天,热衷在网上购买国际名牌的江阴市民张先生在“上海格调名仕馆”看中了一件巴宝莉的外套,标价是1700元,而该外套在专卖店的标价要上万元。张先生寻思可能是圣诞节临近,这家网店有特殊渠道能弄到国外的原单货,他浏览网店时看到,该店信誉度是很高的双皇冠,顾客点评几乎都很满意,于是很放心地买了下来。张先生上午订单,下午就收到了货物,打开一看,衣服质量并没有网店宣称的那么好,还有线头等小瑕疵,而且穿着有一点大,于是跟网店交涉,希望能重新换一件。但是网店客服说什么也不给换,于是张先生一怒之下向江阴工商局进行了投诉。

   2010年12月8日,江阴工商局接到举报后,通过仔细调查,发现了李志峰设在江阴的仓库,并与公安机关一起联合对仓库进行了查处,现场抓获9名工作人员,查扣1万余件假冒国际知名品牌的服装鞋帽箱包等,价格甚是不扉。由于网店没有工商营业执照,商品也没有得到授权,所以李志峰曾对员工千叮咛万嘱咐,要注意仓库地址的保密,但还是因为一起购物纠纷导致仓库被查,这是李志峰始料不及的。

   当李志峰得知仓库被查后,他曾第一时间向律师咨询,然后到上海寻找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当他看到自己在淘宝网上卖假名牌的事情被媒体曝光后,感到事情变得更加严重,于是逃到湖南长沙,打算避避风头,之后又前往贵州省兴义市,准备另寻出路。2011年2月26日,江阴警方通过近两个月的艰苦追踪,终于将潜逃到兴义市顶效镇、在一家网吧上网的李志峰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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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沦为阶下囚

当庭指责淘宝网


   2011年5月18日,李志峰等四人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江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6月1日下午,江阴法院第一审判庭内,李志峰等人利用互联网在淘宝网上销售假冒世界一线知名商标商品案开庭审理。身着囚服的李志峰失去了往日的意气风发,面色暗淡憔悴。据他交待,他正是看好电子交易市场的广阔前景,才放弃公职投入网上生意的。与他一起站在被告人席的,还有被告人袁江、李成良和朱洪辉,他们分别于2010年4月、10月受聘到上海格调名仕馆工作,并在明知李志峰从事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情况下,仍帮助负责仓库管理、后勤、记账等工作。

   在庭审中,李志峰再三提出淘宝网的相关责任,认为自己在网上开设网店以及售卖假冒世界顶级品牌货品时,淘宝网并没有对其进行审核,而且他还曾向淘宝网交纳过一定的广告宣传费用。
而李志峰的辩护人在辩护意见中也强调了这一点:“网站管理部门存在监管不力的情况,李志峰开了三家网店都没有办理相关手续,淘宝网没要求网店出具营业执照。”辩护人称,被告人在网上出售假冒名牌,网站没有尽到审查义务。

   “我觉得在中国这样的大环境下,网上很多书籍、电影等都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是一种集体无意识。”李志峰在法庭上说,他曾做过警察,如今从普通公民沦为阶下囚,主要与他对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法律意识淡薄有关。

   在最后陈述中,李志峰说:“其实现在像我这样的情况比比皆是,我觉得这与相关部门对购物网站监管不力有很大关系。”他认为,如果淘宝网对网店卖家审核特别严格的话,他也不至于走到今天这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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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刑五年并罚金

身陷囹圄全家悲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志峰于2009年10月4日到2010年12月8日间,通过“上海格调名仕馆”、“糯米之家旗舰店”和“洛神品牌原单店”三家网店,销售假冒124个注册商标的商品36110余件,销售金额合计人民币1174万余元,违法所得人民币410万余元。其中被告人袁江、李成良于2010年5月开始,参与销售金额合计人民币786万余元。2010年12月8日,被告人李志峰设在江阴的仓库中涉及假冒62个注册商标、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16195件被查获,货值金额合计人民币315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志峰为牟取非法利益,招募被告人袁江、李成良、朱洪辉作为工作人员,共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和未销售货值金额均数额巨大,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李志峰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部分犯罪未遂,能坦白罪行并自愿认罪,予以从轻处罚;袁江、李成良、朱洪辉均为从犯,部分犯罪未遂,能坦白罪行并自愿认罪,予以减轻处罚并宣告缓刑。遂依法判处李志峰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判处袁江、李成良、朱洪辉缓刑并处罚金。

   在法官宣读判决书过程中,李志峰61岁的母亲在旁听席上一直轻声啜泣,她是前一晚特地从湖南邵阳老家赶到江阴,参加独生儿子案件旁听的。闭庭后,李志峰的母亲一再表示自己的儿子实在可惜。“他此前的人生都是一帆风顺,哪想到现在突然从人间落到地狱啊!”李志峰的母亲说着就抹起眼泪,她从没想到儿子会走到今天这样的地步。

   李志峰的母亲还说自己特别心疼,儿子身体不好,但一直是家里的顶梁柱,“我大孙子两岁八个月了,还什么都不知道,儿媳妇肚子里还有一个,马上就快生了。”她说,“今天还是儿童节,可惜大孙子没法与爸爸一起度过了。”

法官提示

网上售假亟须监管


   如今,网上购物已经成为消费者的新宠,而网购的普及,也给了假冒产品盛行的流通渠道。在一些购物网站上,“LV”、“阿玛尼”等仿冒的国际一线品牌商品充斥其中,卖家以“尾单”、“正品”、“高仿”等字眼含混其词,消费者或者不知真相购买,或者因为价格低廉,半信半疑买一个试试,包括也有知假买假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心照不宣也成了网购的“潜规则”。庭审法官认为,对网络购物平台的管理和规范上,目前,国家法律法规存有较大空白,作为李志峰网店的商家,该案中没有也无法追究淘宝网的法律责任,但是,作为国内最大的网络购物平台,淘宝网旗下网店屡屡发生销售假冒商品案,它难辞其咎。
 
   据悉,庭审前,法院通知淘宝网希望到庭旁听,但对方拒绝出席。淘宝网旗下的网店出现这样的售假大案,而且是一家信誉度较高的知名网店所为,淘宝网公关部有关负责人声言,这种情况极为少见,淘宝网对旗下网店销售假冒商品打击很严,因为一旦出现,就会损害整个销售平台的声誉,所以淘宝网建立了一个商品质量把关体系,通过人工和机器对交易商品不断进行筛查。

   审判法官称,李志峰的网店存在一年多,销售众多假冒名牌商品而没被网站处理,表明淘宝网监管存有漏洞。庭审后,江阴法院向它发出司法建议,希望他们加强对旗下网店销售假冒商品的监管和审查,并要求限期整改,把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答复。

   参加旁听的多位人大代表均表示,作为网购销售平台,有了自查并不能免除淘宝网的监管责任。他们建议,国家尽快出台法律法规,不妨以管理实体商场的形式,来规范网购平台,比如要求开网店,网站必须发放营业执照,销售某种商品,必须有商家授权证书等。

   审判法官认为,尽管淘宝网等网络购物平台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一直都持严令禁止的态度,但是从李志峰案可以看出,网络售假显然还缺乏有力的措施进行监管,要想堵住网上售假的源头,首先消费者应该端正心态,不要知假买假,给不法分子牟取暴利的机会;购物网站、监管部门应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力度。